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超过50万的购房资格要求
一、公积金贷款基本要求
1. 具有上海户籍或具有《上海市居住证》连续缴纳满5年的非沪籍人士;
2. 已按规定连续缴纳公积金满2年;
3. 贷款人家庭名下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或已结清公积金贷款满5年;
4. 贷款用途须为购买自住房屋;
5. 贷款人及配偶的信用记录良好。
上海公积金贷款50万+的资格要求
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贷款额度超过50万的需另满足以下条件:
1. 配偶在上海无住房:贷款人配偶名下无上海市住房,且未在贷款前出售过上海市住房;
2. 贷款人及配偶在上海有住房且已结清全部贷款:贷款人及配偶名下有上海市住房,但已结清贷款且出售时间满5年;
3. 贷款人及配偶在上海有住房且已结清部分贷款:贷款人及配偶名下有上海市住房,已结清贷款但尚未满5年,则需按“多还贷等值比例多贷款”政策增加还款金额,具体细则如下:
结清贷款时间 | 增还比例 |
---|---|
<5年 | 50% |
5-10年 | 40% |
10年以上 | 30% |
4. 贷款人及配偶在上海无住房但有在沪购房经历:贷款人及配偶名下无上海市住房,但有购房经历且未满5年,则需增加一定额度的还款金额,具体细则如下:
购房经历 | 增还比例 |
---|---|
<1年 | 50% |
1-2年 | 40% |
2-3年 | 30% |
3年以上 | 20% |
其他相关规定
1. 贷款额度最高可达贷款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2. 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可组合使用;
3. 享受公积金贷款差别化利率优惠政策;
4. 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公积金缴存证明等,并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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