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贷款50万条件新政策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政策,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上海公积金贷款50万元:
上海户籍或在上海稳定工作满6个月的外地户籍职工;
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2年;
家庭成员名下无其他住房,或名下住房面积小于60平方米且属于棚户;
申请贷款的房屋位于上海市区(不含奉贤区、金山区、崇明区);
贷款金额不超过住宅购房价格的80%,首付比例至少20%。
新政策须知
与以往政策相比,新政策主要有两项调整:
取消了缴存时间满3年的要求,改为连续足额缴纳满2年;
放宽了家庭成员住房条件限制,不再要求名下无其他住房,而是改为面积小于60平方米且属于棚户。
最新详解
缴存要求
职工必须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2年。
足额缴纳是指职工每月缴纳的公积金金额,不得低于上一年度上海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
住房条件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家庭成员名下无其他住房,或名下住房面积小于60平方米且属于棚户。
棚户是指因房屋结构不牢固或居住环境恶劣,不适合继续居住的房屋。
贷款额度
贷款金额不超过住宅购房价格的80%。
首付比例至少20%。
其他注意事项
职工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不满60周岁(含)。
职工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或其他资信问题。
职工已取得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
| 条件 | 旧政策 | 新政策 |
|---|---|---|
| 缴存年限 | 3年 | 2年 |
| 家庭住房条件 | 无 | 面积<60㎡,且属于棚户 |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