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最新规定
为进一步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上海市于2023年1月28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对购买二套房的职工实行新的贷款政策。
首付比例及贷款成数规定
职工缴存比例 | 首付比例 | 贷款成数 |
---|---|---|
5%及以下 | 50% | 50% |
5%以上不满10% | 40% | 60% |
10%及以上 | 30% | 70% |
申请条件
申请上海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职工需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上海户籍或持有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
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以上,且当前仍在缴存;
已偿清上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及其配偶名下无其他住房或已拥有一套住房且已结清贷款;
购买的二套房位于上海市范围内;
符合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相关规定。
贷款额度及期限
上海公积金贷款二套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职工家庭实际支付的首付款、已结清上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余额和新购住房交易合同价款三者中最低值。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具体贷款期限根据职工年龄、缴存年限等因素确定。
温馨提示
职工在申请上海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购买的二套房为新建商品房时,须由具有住房公积金缴存资格的开发商销售;
购买的二套房为二手房时,须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职工家庭购买二套房的,购房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比例不限;
职工家庭购买二套房的,如需使用商业贷款,应先申请公积金贷款,再申请商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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