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周岁贷款2万元家长要求银行偿还怎么办?
若18周岁子女以自己名义贷款2万元,家长要求银行偿还,通常不能得到支持。
家长的债务子女是否需承担?
一般情况下,子女不承担父母的债务。根据《民法典》第1174条规定,自然人依法取得的财产归其所有,不受他人干涉。这意味着子女的财产独立于父母,不受父母债务的影响。
例外情况:
子女与父母共同债务的,如子女为父母的债务提供担保;
子女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父母债务的,如子女冒用父母名义借款;
父母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借款,且未成年子女获益的;
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且遗产中包含未清偿债务。
家长要求银行偿还的依据
家长要求银行偿还的依据通常是:子女未满18周岁,贷款行为无效。
但根据《民法典》第19条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经其监护人追认后,该行为有效。
因此,18周岁子女的贷款行为,只要经过监护人追认,一般是有效的。银行无权因子女未满18周岁而拒绝偿还贷款。
家长可以采取的措施
如果家长认为子女贷款行为不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要求子女主动偿还贷款;
如果子女拒绝偿还,家长可以代子女向银行申请提前还款;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子女的贷款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家长采取上述措施,需要在贷款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为2年)内进行。
18周岁子女以自己名义贷款,家长一般不能要求银行偿还。子女的债务原则上不需由父母承担,但法律规定了例外情况。家长若认为子女贷款行为不当,可在规定期限内采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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