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起诉借款不还
起诉条件
双方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并有证据证明(如借条、转账记录等)。
借款人已逾期不还款。
借款金额超过人民币3万元。
起诉流程
1. 准备起诉材料
起诉状
借贷合同或借条
转账记录或其他证据
身份证明文件
2. 提交起诉状
前往借款人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庭。
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并缴纳诉讼费。
3. 法院受理
法院审查材料后,符合受理条件的,会立案受理。
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借款人。
4. 审理
法院会组织庭审,双方陈述意见并提供证据。
法院根据证据,依法作出裁判。
提交诉状
诉状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原告(债权人)和被告(债务人)的基本信息
借贷金额、逾期时间和请求法院判决偿还金额
借贷事实经过和证据
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
诉状落款时间和原告签名
诉状可以手写或打印,应当一式两份,一份提交法院,一份留存备用。
注意事项
起诉前,建议先与借款人协商还款,避免不必要的诉讼程序。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原告在立案时即需预交。
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否则法院将依法调整利率。
借款人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法院可以追加其利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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