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1000万算高利贷吗?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出借1000万是否构成高利贷,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下列情形可能构成高利贷,面临刑事处罚:
出借人以超过年利率36%的利率出借资金。
出借人巧立名目,以其他费用(如手续费、中介费等)名义变相收取高额利息,实际利率超过年利率36%。
判多少年?
根据《刑法》第175条第1款,犯高利转贷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但是,如果同时满足下列情形,则可能从重处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出借数额特别巨大。
累犯。
其他严重情节。
构成犯罪判刑相关依据
《刑法》第175条第1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以高出市场利息两倍以上或者变相增高利息收取利息的;
(二)发放贷款时以利息、罚息、手续费等名义收取超出实际资金占用额36%以上利息的。
前款所称“市场利息”,是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同类贷款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对于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借款,出借人以未支付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手续费、管理费等为由,通过诉讼、仲裁、强行扣划存款、非法处置抵押物、拍卖变卖借款人财产等方式,实际取得的利息数额超过年利率36%的,应当以出借人为“变相增高利息收取利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