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 1 万四年不还怎么办理?
当借款人拖欠还款时,债权人可以采取多种法律途径追回借款。借款 1 万四年不还,属于严重拖欠情况,债权人应采取果断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逾期不还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利息。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如何起诉追回借款
1. 收集证据
债权人应收集借款合同、借条、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以证明借款事实、金额、逾期情况等。
2. 向法院起诉
债权人可向借款人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借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违约金。
3. 诉讼程序
法院受理起诉后,将传唤被告应诉。双方当事人将在庭审中陈述意见、提供证据。
4. 判决执行
如果法院判决支持债权人的请求,则借款人应按照判决书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拒不执行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诉讼时效
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借款人长达四年不还,则债权人追回借款的诉讼时效已经超过。
注意: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债权人仍可向法院申请执行。但法院会对该债权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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