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30万不还是否会判刑?
根据《刑法》第196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如果借款30万元且没有还款能力,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能构成诈骗罪并被判处刑罚:1.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2. 使用欺骗手段;3. 骗取数额较大(超过3万元);4. 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
多少年以上不还款不用偿还具体金额?
根据《民法典》第188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意味着,如果债务人自借款到期之日起超过三年不还款,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还款的,法院将不再支持其诉讼请求,债务人可以不用偿还具体金额。
但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不适用上述诉讼时效规定:1. 债务人承认债务或者部分债务的存在;2.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3. 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适用时效中断和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如果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1.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权利的;2. 债务人向债权人做出承诺的;3. 债权人提起诉讼的。
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从中断时起不再计算,中止的原因消除时,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包括:1. 因不可抗力不能行使权利的;2.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的;3. 债权人死亡、宣告死亡或者失踪,没有继承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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