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借赠房产公证声明书
借赠房产公证声明书是房产赠与人针对特定受赠人,在公证机关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表明赠与人自愿将名下房产无偿赠与指定受赠人。
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
赠与人及受赠人的身份证件房产权属证书房产测绘报告(如有)其他必要材料(如赠与协议、委托书等)
2. 填写申请表
到公证处领取并填写《借赠房产公证声明书》申请表。
3. 提交材料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公证处。
4. 审查材料
公证员将审查提交的材料,核实赠与人的身份、房产权属状况等信息。
5. 制作声明书
公证员根据赠与人的意愿起草《借赠房产公证声明书》。
6. 宣读解释
公证员会宣读《借赠房产公证声明书》的内容,向赠与人解释声明书的法律效力。
7. 签署公证
赠与人同意声明书内容后,由其在公证员面前签署公证。
8. 领取公证书
公证完成后,赠与人可领取《借赠房产公证声明书》公证书。
注意事项
赠与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产权属必须清晰,无产权纠纷或抵押贷款等问题。受赠人一般为赠与人的近亲属或有抚养关系的人,但也可以是其他特定人员。《借赠房产公证声明书》公证费用根据房产价值而定。办理借赠房产公证声明书后,赠与人不得再撤销赠与行为。
公证声明书的作用
《借赠房产公证声明书》是房产赠与行为的有效凭证,具有以下作用:
证明赠与人的赠与意愿真实、合法。保障受赠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赠与人随意撤销赠与。为后续房产过户手续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避免因房产赠与产生的纠纷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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