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向闺蜜借50万现金被骗?闺蜜转身起诉女子还钱
近年来,闺蜜之间因借钱反目成仇的事件层出不穷,其中女子向闺蜜借50万现金被骗后,闺蜜转身起诉女子还钱的案件更是引起关注。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借贷关系的成立
借贷关系的成立需要具备三个要件:出借人将标的物交付借款人,借款人承诺返还标的物,借款人取得标的物的占有。
在本案中,女子向闺蜜借款50万元,闺蜜将现金交付给女子,女子取得现金的占有,并承诺将借款返还给闺蜜。因此,借贷关系成立。
被骗与借贷关系
女子声称自己被骗,是否可以免除借贷关系的债务呢?
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对方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误解存在,该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在本案中,女子没有证据证明其闺蜜知道或应当知道女子被骗的事实,因此,女子不能以被骗为由免除借贷关系的债务。
闺蜜的起诉权利
女子未按约定返还借款,闺蜜有权起诉女子要求返还借款及其利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本案中,闺蜜可以向女子住所地人民法院或借贷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闺蜜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借贷合同、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法院经审理后,会依法判决女子返还借款及利息。
防范借贷风险
为了防范借贷风险,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条款。
保留借款证据,如转账记录、借条等。
谨慎借贷,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诚信记录。
向正规金融机构借贷,避免高利贷和民间借贷陷阱。
总之,女子向闺蜜借款50万元被骗后,闺蜜有权起诉女子要求返还借款及利息。女子不能以被骗为由免除借贷关系的债务,应妥善处理债务问题,避免诉讼带来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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