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首套公积金贷款100万 首付比例是多少?
在天津,以100万元公积金贷款为例,根据最新规定,首付比例如下:
普通职工
首套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含90平方米)的,按首付20%计算,首付金额为20万元。
首套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按首付30%计算,首付金额为30万元。
两孩职工家庭
家庭拥有2个子女且首套房的,首付比例按普通职工的首付比例下浮5个百分点,即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含90平方米)的首付比例为15%,首付金额为15万元;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为25%,首付金额为25万元。
三孩家庭职工
家庭拥有3个子女且首套房的,首付比例按普通职工的首付比例下浮10个百分点,即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含90平方米)的首付比例为10%,首付金额为10万元;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为20%,首付金额为20万元。
补充说明
以上首付比例仅适用于公积金贷款,不包括商业贷款部分。如果借款人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则首付比例需要根据实际贷款金额和贷款比例计算。
天津公积金贷款政策会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建议借款人在申请贷款前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拨打12329热线了解最新政策。
相关文件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津公积金〔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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