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收走房产证吗?
在大连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时,贷款机构会对抵押房屋实施抵押登记,但并不会收走房产证。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法律凭证,收走后将影响业主对房屋的处置权利。因此,在大连房屋抵押贷款期间,房产证仍由业主持有。
抵押期间房产证归属变化
即使房屋已抵押,但房产证仍归业主所有,只是在抵押期间受到一定限制:
1. 交易限制:房屋抵押后,业主在转让或出售房屋时,需先征得贷款机构同意并解除抵押登记才能进行。若未经贷款机构同意进行交易,可能会导致抵押合同违约。
2. 查封限制:如果业主未按时偿还贷款,贷款机构有权对抵押房屋进行查封,禁止业主处置和转移房屋。
3. 抵押权消灭:当业主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登记将被解除,房产证上的抵押权人信息也将被删除,房屋恢复完全所有权。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房产证仍在业主手中,但抵押期间房屋的所有权受到抵押权的限制。若未经贷款机构同意进行涉及房屋所有权的处置行为,可能会造成法律纠纷。
解除抵押登记手续
当房屋贷款还清后,业主需要及时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以恢复对房屋的完全所有权:
1. 准备材料:贷款还清证明、房产证、抵押合同、身份证等材料。
2. 申请解除抵押:持材料到原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机构提出解除抵押申请。
3. 登记机构审核:登记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核实贷款是否已还清。
4. 办理解除登记:审核通过后,登记机构将办理解除抵押登记,并注销房产证上的抵押权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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