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新规详解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新规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大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新规详解
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购房合同或评估价)×贷款成数×确定贷款年限÷100
贷款成数
普通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贷款成数为首套房最高80%,二套房最高70%。
贷款年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为20年,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不超过70岁。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举例
情况 |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
---|---|
首套房,购房合同价为100万元 | 100万元×80%×贷款年限÷100 |
二套房,评估价为80万元 | 80万元×70%×贷款年限÷100 |
其他相关规定
1. 商业贷款部分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购房合同价的30%,贷款年限最长与商业贷款的贷款政策一致。
2. 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不能高于上一次贷款额度的差额部分。
3. 具体贷款额度以实际评定为准。
注意事项
大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新规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不受新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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