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G类人才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嘉兴G类人才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为100万元。
认定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认定为嘉兴G类人才:
省“双500计划”B类以上人才(优先支持A类人才);
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
嘉兴市“521工程”A类人才;
在嘉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宁盐官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申请流程
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需向所在单位申请,由单位统一向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1.人才认定申请表;2.人才认定相关证明材料;3.单位证明材料等。
贷款额度
G类人才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为10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实际还款能力和住房价值综合确定。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已结清的,再次申请时可使用已还贷年限超过5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
贷款期限
G类人才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利率
G类人才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嘉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
G类人才公积金贷款必须用于购买位于嘉兴市范围内自住住宅,且借款人不得将所购住房用于出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借款人如有逾期还款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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