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按揭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条件一览
基本条件
1. 借款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
2. 已使用商业按揭贷款购买市区住房;
3. 住房为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首套自住房;
4. 借款人已还清原商业按揭贷款六个月以上;
5. 借款人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且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 借款人的信用记录良好,没有违规记录。
房产条件
1. 房产为市区已竣工的住宅,且产权明晰;
2. 房产没有抵押或其他债权债务;
3. 房产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抵押条件;
4. 房产抵押评估价格能够覆盖贷款金额。
贷款条件
1. 贷款金额不超过市区公积金贷款限额;
2. 贷款期限不超过市区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
3. 贷款利率为市区公积金贷款利率;
4. 贷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
5. 借款人需缴纳公积金贷款手续费和保险费。
注意事项
1. 具体条件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为准;
2. 借款人需提前准备所需材料,并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具体流程;
3. 商业按揭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前,借款人应先向原贷款银行办理结清手续;
4. 公积金贷款办理周期较长,借款人需提前申请并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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