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利率36%是否合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年利率超过36%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逾期利率超过36%的规定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另行约定逾期利率的,从约定;但是,逾期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36%。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逾期利率约定无效。
复利计算的规定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借贷双方约定以复利计算利息的,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利息。但是,复利计算不得超过年利率36%。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复利计算约定无效。
司法实践中认定年利率36%的标准
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一般根据以下因素认定年利率是否超过36%:
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
实际支付的利息
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通货膨胀率
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处理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出借人无证据证明已支付利息低于年利率36%的,应当返还借款人已支付的全部利息。出借人主张已支付利息低于年利率36%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其他相关规定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还规定,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出借人的实际出借资金额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出借人实际交付的金额计算。出借人主张增加借贷金额、借款人主张减少借贷金额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总之,年利率超过36%的借贷约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要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应当严格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切实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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