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利率法律规定,不得超过上限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贷款通则》的规定,贷款年利率的上限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金融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调整金融政策,包括利率政策。目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年利率上限为36%,即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36%。
超过利率上限的后果
如果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上限,则该约定的利率条款无效,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借款人只需按照年利率36%的标准支付利息,超出部分不需支付。此外,如果放贷人收取的利息超过年利率36%的,构成高利贷行为,借款人可以请求法院依法撤销高利贷合同,并追回已支付的高额利息。
规避规定风险的提醒
借款人应注意,有些放贷人为了规避法律规定,可能会采取隐蔽的手段收取超额利息,例如通过收取手续费、违约金等名目变相收取利息。借款人应提高警惕,仔细审查借款合同中的各种条款,避免落入高利贷陷阱。
相关法律条文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利率的,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36%,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无效。
《贷款通则》第五条: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实际履行情况确定合同内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有不同理解的,应当以有利于受让人理解的方式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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