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瑶海区房产抵押贷款
合肥瑶海区房产抵押贷款是合肥市瑶海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在本市瑶海区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发放的抵押贷款。
贷款对象
(1)具有合肥市常住户口或有效暂住证的瑶海区职工;
(2)已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且在本市瑶海区无住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职工;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所购自住住房为本市瑶海区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
贷款条件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基本条件: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可贷房龄为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超过20年;
(2)购买二手商品住房的基本条件: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可贷房龄为贷款发放之日起不超过20年。
贷款额度
职工个人可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为职工及其配偶现有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可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按月偿还本息,每月还款额固定;
(2)等额本金:按月偿还固定本金,利息随本金递减,每月还款额递减。
贷款流程
(1)申请人向瑶海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2)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
(3)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住房抵押物进行价值评估;
(4)经审查、评估合格后,管理中心与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5)管理中心将贷款划到指定账户。
特别提示
(1)申请人应根据自身还款能力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贷款方式;
(2)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还款,逾期还款将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3)借款人应妥善保管贷款合同、抵押合同等重要文件,如遇丢失或毁损,应及时向管理中心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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