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恢复异地公积金贷款背景
为了促进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异地务工人员住房需求,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3年恢复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
贷款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可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
在南宁市已缴纳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
在南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不低于12%
在南宁市已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在南宁市无住房或名下住房面积低于70平方米
符合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
异地公积金贷款额度由以下因素确定:
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
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贷款利率
异地公积金贷款利率与南宁市本市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同,2023年利率为3.25%。
贷款期限
异地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实际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年龄、借款原因、借款用途等因素确定。
申请流程
异地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
向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申请材料
通过审核后,发放贷款
注意事项
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异地公积金贷款额度受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额度限制
异地公积金贷款期限受借款人年龄限制
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担保
异地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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