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贷款年限规定
南京公积金贷款年限受贷款人年龄、公积金缴存年限和贷款方式等因素的影响。
贷款人年龄
最低贷款期限:不得小于5年。
最长贷款期限:贷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70岁。
公积金缴存年限
公积金缴存年限在1年以上(含1年),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公积金缴存年限超过1年,但未满2年,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5年;
公积金缴存年限超过2年,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
贷款方式
组合贷款期限:公积金贷款年限+商业贷款年限,公积金贷款年限不得超过30年。
其他规定
借款人夫妻双方均为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贷款年限按照年限较短的一方计算。
借款人已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年限应扣除前次已享受的贷款年限。
具体示例
小王,28岁,公积金缴存年限3年,申请南京公积金贷款。根据规定,其最长贷款期限为:70 - 28 = 42年。
公积金缴存年限 | 最长贷款期限(年) |
---|---|
1年以上(含1年) | 30 |
超过1年,未满2年 | 25 |
超过2年 | 20 |
注意事项
南京公积金贷款年限规定为最低和最长期限,具体贷款年限需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经贷款银行审核确定。
以上规定如有调整,请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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