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微企业贷款500万政策最新规定
适用范围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以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贷款额度
500万元人民币。
贷款期限
期限最长为3年(含)。
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执行。
担保方式
一般采用担保公司担保、个人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
申请条件
注册地在北京市,且正常经营满1年;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还款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不属于禁止或限制类行业;
有明确的资金用途和稳定的收入来源;
符合贷款机构的其他贷款条件。
申请流程
1. 向贷款机构提出贷款申请;
2. 提交贷款申请材料;
3. 贷款机构审核、评估;
4. 签订贷款合同;
5. 发放贷款。
申请材料
贷款申请书;
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
财务报表;
抵押物或担保材料;
贷款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其他规定
贷款机构应严格审查贷款申请人的资质和还款能力,严禁发放假贷款、重复贷款、违规贷款;
贷款机构应建立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加强贷后管理,防范贷款风险;
贷款机构不得向存在以下情形的借款人发放贷款:非法人或非中国居民;已宣告破产或正在进行破产清算;有恶意逃废债务记录的;因违法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不符合贷款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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