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贷款额度规定
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贷款人收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申请贷款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等因素决定。具体规定如下:
贷款上限
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倍。
最低贷款额
公积金贷款最低贷款额度不得低于10万元。
借款人家庭最高可贷额度
借款人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最高可贷额度=(借款人家庭当期月收入+配偶收入)×12×36×60%
其中:
借款人家庭当期月收入:指借款人个人月收入+配偶月收入(含税)。
36:指贷款期限,一般为30年。
60%:指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
首付比例
广州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不低于20%。若借款人使用商贷与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10%。
贷款利率
广州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目前首套房贷款利率为3.25%,二套房贷款利率为3.75%。
贷款期限
广州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期限的确定应根据借款人还款能力、年龄等因素综合考虑。
还款方式
广州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具体还款方式由借款人自行选择。
注意
以上为广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贷额度的相关规定,具体可贷额度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为准。因政策可能会有调整,建议借款人及时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更多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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