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积金贷款条件
广西公积金贷款是指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向指定银行申请办理的贷款。由于其贷款额度较低、利率较低等优势,广受职工欢迎。
贷款额度
广西公积金贷款额度分为两部分:1.个人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借款人及其配偶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且最高不超过70万元。2.家庭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2倍,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请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均在广西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6个月以上。2.借款人及其配偶已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3.借款人及其配偶在广西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4.借款人及其配偶无尚未清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商业贷款。5.借款人及其配偶拥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6.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7.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不良记录。
贷款利率
广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人民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规定确定,贷款利率实行浮动利率,贷款利率随市场贷款利率的变化而变化。目前,广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
首套房贷款:2.65%(连续2年)、2.75%(连续2年以上)
第二套房贷款:3.25%(连续2年)、3.35%(连续2年以上)
需要注意的事项
1.广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2.借款人需提供所购买房屋或已建成住房的产权证明或相关证明文件。3.借款人需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担保方式可为抵押、质押、保证、组合担保等,其中,抵押担保是公积金贷款最常用的担保方式。4.借款人需按规定缴纳贷款手续费、公证费、保险费等费用。5.借款人需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否则将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可能面临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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