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借3000不还怎么起诉对方?
当借款人不归还借款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债务。起诉借款人的步骤如下:
1. 证据收集
收集借贷关系的证据,包括借条、转账记录、短信记录等。这些证据将作为起诉的依据。
2. 诉讼准备
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起诉状应包括原告(债权人)姓名、被告(借款人)姓名、借贷金额、起诉请求等信息。
3. 法院受理
法院对起诉状审查后,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立案,并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
4. 开庭审理
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原告和被告均应出庭参加。双方陈述自己的主张和证据,并提交相应材料。
5. 法院判决
法院根据原被告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判决结果要么支持原告的诉请,判决借款人偿还借款,要么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6. 执行判决
判决生效后,如果借款人仍未履行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将根据判决内容采取查封财产、拍卖财产等强制执行措施,以实现债权人的债权。
法律条文如何追讨
我国有关追讨借款的法律条文主要有: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权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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