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债务人父母的代偿责任
当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其父母提起代偿诉讼。父母对子女的债务承担代偿责任的情形有两种:一是基于法定的扶养关系,二是基于约定的扶养关系。
基于法定的扶养关系的代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0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父母有权向子女索要赡养费。因此,当成年子女欠债时,如果父母证明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要求父母代为偿还。父母代偿后,可以向子女追偿。
基于约定的扶养关系的代偿责任
父母与子女之间可以约定由父母承担子女的扶养义务。这种约定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如果父母与成年子女约定由父母承担扶养义务,当子女欠债无力偿还时,父母有义务代为偿还。
提起代偿诉讼的条件
债权人提起代偿诉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
父母存在法定的或约定的扶养义务;
债权人向父母提出代偿请求,父母拒绝履行代偿义务。
代偿诉讼的程序
债权人提起代偿诉讼,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在起诉状中应当写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形成、债务人的无力偿还能力、父母的扶养义务,以及债权人向父母提出的代偿请求等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受理诉讼后,应当依法审理。如果债权人提供的证据充足,人民法院会判决父母承担代偿责任。
父母代偿后的追偿权
父母代偿债务后,可以向子女追偿。追偿的范围是父母代偿的债务本息及其他合理的费用。父母追偿时,应当提供债权人向父母主张代偿权的判决书或调解书、父母代偿债务的凭证等证据。如果子女有能力偿还债务,父母有权要求子女偿还。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