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支出汇算清缴调整方法
利息支出汇算清缴按照税法规定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调整
1. 将利息支出加回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 将利息收入加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可抵扣利息支出调整
1. 计算企业可抵扣的利息支出限额:
企业可抵扣利息支出限额 =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10%
2. 超出限额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利息支出相关税前扣除调整
1. 加回与计入利息收入同时发生的利息支出相关的税前扣除项目,如:坏账准备、业务招待费等。
2. 扣除与计入利息支出同时发生的利息收入相关的税前扣除项目,如:利息收入免税额等。
举例说明
一家企业2022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利息收入200万元,利息支出300万元。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该企业汇算清缴时应做以下调整:
1. 应纳税所得额调整:1000万元 + 300万元 - 200万元 = 1100万元
2. 可抵扣利息支出限额:1100万元 10% = 110万元
3. 超出限额的利息支出:300万元 - 110万元 = 190万元
4. 利息支出相关税前扣除调整:无
因此,该企业最终应纳税所得额为1100万元,可抵扣的利息支出为110万元,超出限额的利息支出为1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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