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第二套房贷款政策
首套房认定标准
在廊坊认定首套房时,主要参考以下标准:
无自住型商品房贷款记录:名下未办理过任何商品房贷款,且不拥有任何自住性质商品房。
无自住型商品房转公积金贷款记录:未将自住型商品房转为公积金贷款,且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
无房改房贷款记录:名下未办理过房改房贷款。
无领取过住房公积金补贴记录:未在任何城市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2年且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超过5次。
第二套房贷款政策
在廊坊,符合以下条件的购房者才能申请第二套房贷款:
名下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名下拥有1套或多套自住型商品房、公积金房或房改房。
首付比例不低于40%: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须达到40%,其中首付中公积金或住房补贴不得超过30%。
贷款利率高于首套房:第二套房贷款利率高于首套房贷款利率,具体利率由银行根据贷款人资质和市场情况确定。
注意事项
认定首套房资格的有效期:在廊坊,认定首套房资格的有效期为2年。
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
房屋面积影响贷款额度:对于90㎡以下的二套房,贷款额度最高为住房总价的70%;90㎡及以上的二套房,贷款额度最高为住房总价的60%。
征信记录:个人征信记录不良可能会影响第二套房贷款的审批和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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