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钱1万不还的法律法规是什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人未按期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经催告后超过三十日仍未返还借款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并支付逾期利息、罚息。逾期利息、罚息的计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计算。
如何追讨?
如果借款人不归还借款,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追讨:
1. 协商调解
与借款人进行协商,达成还款协议。可以考虑分期还款、抵押担保等多种方式。
2. 诉讼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法院判决生效后,若借款人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3. 申请支付令
如果借款合同书中载明了借款数额、还款期限等内容,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可以裁定责令借款人在指定期限内偿还借款。借款人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 公证
借款人经催告后不归还,债权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借款公证,公证后借条具有强制执行力。
在追讨过程中,债权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保存好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
及时催告借款人还款。
在诉讼时效内追讨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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