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逐月还贷多余部分提取
公积金逐月还贷多余部分提取指的是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部分资金,且该部分资金超出了每月还款所需金额。此项提取政策旨在减轻贷款人的财务负担,助力其按时足额还款。
申请提取余额
申请条件
要申请提取公积金逐月还贷多余部分,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已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具有住房公积金还贷记录;
借款人或配偶名下具有有效住房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等于提取金额。
申请流程
申请人可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授权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填写《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借款合同、还款记录等。
核实信息: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工作人员将审核申请人的资格和资料,并核实提取金额是否符合规定。
提取资金:审核通过后,多余部分资金将直接划拨至申请人的指定银行账户。
提取限额
公积金逐月还贷多余部分的提取额度有限制:
提取额度为当月已还房贷本息的50%;
每年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上年度缴存总额的50%。
其他注意事项
提取的公积金资金只能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不得挪作他用。
提取后账户余额不足时,贷款人需及时补缴公积金,否则会影响提取资格和还贷信用。
公积金逐月还贷多余部分提取与公积金一次性还贷提取不是同一种提取方式,两者不能同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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