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条件
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给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公积金贷款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缴存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
在贷款申请地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个月正常缴存;
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符合贷款申请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条件
借款人申请购买的住房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商品房销售管理规定,并具有办理产权登记的条件;
贷款申请人购买的住房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住房保障标准的除外)唯一拥有住房;
住房用途应为自住,不得以出租等非自住目的申请贷款。
还款能力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已偿还完毕原有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月收入(扣除公积金后)与月还款额之比原则上不超过50%;
借款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年龄及婚姻状况
借款人一般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借款人应与配偶共同申请贷款,配偶为共同借款人;
未婚借款人申请贷款的,应提供未婚证明。
担保方式
公积金贷款一般采用抵押担保方式,抵押物为借款人购买的住房;
在特殊情况下,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可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担保方式,如连带保证、质押等。
其他条件
借款人应提交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个人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房购买合同或协议等相关材料;
借款人应签署《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和相关担保文件;
借款人应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不得擅自改变还款方式或提前结清贷款;
借款人不得将公积金贷款用于其他用途,如偿还其他债务、投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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