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还商贷一年可以提几次?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的通知》,住房公积金提取次数由原来的"每月一次"调整为"每年一次"。
政策影响详解
提取额度提高
新政对提取额度进行了调整,提高了职工提取公积金的额度。具体提取额度标准如下:
缴存地 | 每月缴存额度(元) | 每月最高可提取额度(元) |
缴存地为直辖市 | 1200元以上 | 2400元 |
缴存地为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 | 1000元以上 | 2000元 |
缴存地为其他地级市 | 800元以上 | 1600元 |
提取次数减少
新政减少了提取次数,职工每年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这主要是为了避免职工频繁地提取公积金,影响公积金制度的正常运行和稳定性。
提取时间调整
职工申请提取公积金还商贷的时间也进行了调整。新政规定,职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均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还商贷。
影响分析
新政的实施,对职工和公积金提取产生了以下影响:
职工提取额度增加:新政提高了提取额度,职工每年可提取的公积金更多,有利于缓解购房的资金压力。
提取次数减少:新政减少了提取次数,职工每年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这可能给部分职工的资金安排带来不便。
提取时间调整:新政调整了提取时间,职工可以在每年1月至12月申请提取公积金,更方便了职工的安排。
提高公积金制度稳定性:新政减少了提取次数,有助于稳定公积金制度的运行,保障公积金制度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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