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利息年度结算
住房公积金利息是每年统一进行结算的,具体到账时间因地区和公积金管理中心而异,一般在6月底至7月底之间。
利息结算方式
公积金利息结算方式为:取上一年度12月31日公积金账户余额,乘以上一年度公布的公积金存款利率,得出利息收入。
到账时间
公积金利息到账时间的具体情况如下:
地区 | 到账时间 |
---|---|
北京 | 6月底至7月中旬 |
上海 | 6月底至7月底 |
广州 | 7月初至7月中旬 |
深圳 | 7月中旬至7月底 |
杭州 | 7月初至7月中旬 |
成都 | 7月中旬至7月底 |
具体到账时间,请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为准。
结算后利息归属
结算后的公积金利息将直接转入职工的公积金账户,成为职工的公积金余额。
注意事项
以下事项需注意:
公积金利息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公积金利息只能用于住房相关用途,如购买住房、偿还住房贷款等。
公积金利息结算仅针对职工个人账户的余额,单位缴存部分不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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