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王某借款1万块钱违法吗判几年?
公司向自然人借款是否违法,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公司法》第20条的规定,公司不得向其职工以外的自然人借款。因此,如果公司向王某借款属于向职工以外的自然人借款,则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公司向职工以外的自然人借款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以下两种:
民事后果
根据《民法典》第683条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此外,公司还可能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
行政处罚
根据《公司法》第20条第4款的规定,公司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刑事责任
对于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构成犯罪:(1)没有擅自设立资金池集中使用所吸收的资金,也没有将吸收的资金用于营利活动,扰乱金融管理秩序情节轻微的;(2)吸收资金的目的是特定项目的融资,并且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吸收的资金全部用于该项目,且未造成出借人损失的。
因此,公司向王某借款,如果属于向职工以外的自然人借款,且情节严重,则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具体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因此,在公司向自然人借款时,应谨慎审查借款方的主体资格,避免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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