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的法律规定
债务重组是指企业因财务困难无力偿还债务而与债权人协商,对债权债务关系进行调整,以恢复企业偿债能力的一种法律制度。债务重组的法律规定主要有:
《企业破产法》第八章“重整程序”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债务重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至第五百八十二条“债务重组”
根据《企业破产法》,债务重组分为两类:
一是管理人主持下进行的重整程序。二是企业自行与债权人协商进行的重组。对于前一种重整程序,法律设定了严格的条件和程序,由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对全体债权人具有强制执行力。
对于后者,即企业自行与债权人协商进行的重组,法律未规定具体程序,但要求重组协议经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同意并书面确认,且重组协议不得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停息挂账的法律规定
停息挂账是指企业与债权人商定,暂时停止计息和还本付息,待企业恢复偿债能力后再重新协商偿还债务的一种债务处理方式。停息挂账的法律规定主要有: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延期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七条
根据法律规定,停息挂账协议应具备以下要件:
一是债务人具备一定的清偿能力,但因客观困难暂时无力偿还全部债务;
二是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暂时停止履行债务,但债务不免除;
三是停息挂账期间,债务人应支付利息。
债务重组停息挂账法律责任
债务重组停息挂账如果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可能会产生以下法律责任:
债务人可能被宣告破产。
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重组协议或停息挂账协议。
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
债务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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