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停息挂账法律规定最新
债务重组停息挂账是指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到期债务时,通过与债权人协商,对债务进行重组,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暂停偿还利息和本金,以缓解债务人的还款压力。
法定程序
《企业破产法》第26条,第29条规定了债务重组的申请条件和程序:
1. 申请条件: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进行重整的可能。
2. 申请主体:
- 自愿重整: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共同申请。
- 强迫重整:由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强制启动。
3. 重整计划:债务人应提交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
4. 重整程序:
- 成立重整组。
- 对债务人进行资产调查。
- 制定重整计划。
- 执行重整计划。
停息挂账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8条规定,在企业重整期间,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可以对部分债务实行停息挂账:
1. 债务人有一定清偿能力: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债务人具备偿还债务的可能性。
2. 债权人同意:停息挂账须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3. 有明确的还款期限:停息挂账期限应不超过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4. 有可行的偿还方案:债务人应提供可行的清偿债务方案,包括还款时间、方式等具体安排。
需要注意的是,停息挂账只是一种缓和债务压力的措施,并非免除债务。在停息挂账期间,债务的本金和利息依然存在,并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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