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5万不还法院最新规定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法院判决案例
案例一:
原告张某借给被告王某5万元,约定一年后偿还。但王某到期后未履行还款义务,张某遂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确实借款5万元,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已按期偿还。法院依法判决王某向张某返还借款5万元。
案例二:
原告李某借给被告陈某5万元,约定两年后偿还。但陈某仅偿还了1万元,剩余4万元未还。李某遂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陈某确实借款5万元,但因其经济困难,无力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判决陈某向李某偿还剩余借款4万元,但分期偿还。
判决内容详细解释
1. 还款期限:如借款合同约定有还款期限,借款人应按期偿还;如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限,借款人可随时偿还,但贷款人可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偿还。
2. 还款金额:借款人应按时、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偿还借款。如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可判决其承担违约责任,偿还逾期利息或滞纳金。
3. 分期偿还:如借款人因客观原因无力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借款人分期偿还。但分期偿还期间,借款人仍需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4. 担保责任:如借款合同约定有担保,则担保人在借款人未按时偿还借款时,承担担保责任。法院可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判决担保人向贷款人履行担保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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