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不还如何通过诉讼维权?
法律依据
当借款5000元不还时,放款人可依据相关法律条款提起诉讼维权: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借贷合同、欠条等证据。
如何正确提起诉讼
1. 收集证据
借据或欠条
催款记录(短信、邮件等)
转账记录或其他付款凭证
2. 起诉状
明确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详细陈述事实: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约定还款期限等
提供证据清单:提交上述收集的证据
3. 递交起诉状
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副本
缴纳诉讼费
4. 立案
法院审查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法院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
5. 开庭审理
法院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日期
双方在法庭上陈述意见,提供证据
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注意事项
诉讼时效: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债务到期之日起计算
利息计算:借款人未按期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执行判决:法院判决后,被告仍不还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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