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4万不还怎么起诉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诉讼流程
收集证据:借条、欠条、转账记录等证明借贷关系和债务金额的证据。
起草起诉状:明确原、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清单等。
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材料。
法院审查材料:法院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案件。
开庭审理:法院传唤原、被告出庭,双方陈述事实、提供证据,法庭进行调查和辩论。
调解或判决:法院根据案情可能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调解的,则宣判判决。
执行判决:判决生效后,借款人应当按照判决内容履行义务,否则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所需材料
材料 | 说明 |
---|---|
起诉状原件 | 一式两份,根据被告人数增加副本 |
证据清单 | 列出所有证据的名称、页数或份数 |
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 | 借条、欠条、转账记录等 |
身份证复印件 | 原告、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其他证据 | 如催款函、还款承诺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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