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3000不还,起诉后如何走程序?
1. 起诉前准备
收集相关证据,如借条、欠条、通话录音等。
确定被告的身份和地址。
明确诉讼请求,即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利息、诉讼费等。
2. 起诉立案
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支付诉讼费。
法院收到起诉状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受理。
3. 送达传票
法院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传票。
传票上载明开庭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信息。
被告收到传票后,应当在指定时间到庭应诉。
4. 开庭审理
原告和被告到庭参加庭审。
原告陈述诉讼请求,被告进行答辩。
法院调查取证,查明案件事实。
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适用法律,当庭作出判决。
5. 判决后执行
如果法院判决被告应当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在判决生效后自觉履行。
被告不履行判决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可以采取扣押、冻结被告财产、拍卖被告财产等强制执行措施。
6. 注意事项
起诉时,诉讼请求应当明确具体,证据应当充分。
诉讼期间,应当积极收集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院判决后,被告应当自觉履行判决,否则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借钱时,应当尽量有书面借条或欠条,并明确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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