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诉讼的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起诉流程
1. 证据收集
借条或其他借款凭证
催讨借款的凭证(如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
2. 立案申请
向借款人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交起诉状
起诉状中应写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清单
3. 立案受理
法院审查起诉状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立案后,法院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4. 应诉答辩
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
答辩状中应提出对原告诉讼请求的答辩意见和证据
5. 举证质证
原被告双方在庭审中对证据进行举证质证
法院根据证据认定事实
6. 调解或判决
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对纠纷进行调解或作出判决
判决书生效后,原告可以根据判决申请强制执行
注意事项
借条或其他借款凭证应明确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息约定等内容
催讨借款的凭证可以证明原告已尽到催要义务
起诉状中应详细陈述借款事实和要求返还借款的法律依据
应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和文件
诉讼过程涉及法律专业知识,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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