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2500法院受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要符合下列条件,无论借款金额多少,法院均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有明确的借贷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借款人没有按时偿还借款,出借人催要未果;
借款金额在人民币1万元以上(含1万元),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予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真实性深度解析
法院受理借款2500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需要对案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借贷关系的真实性:审查借款人是否向出借人借款,是否存在借条或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
借款金额的真实性:审查借款金额是否与借条或其他证据相符,是否有虚假借贷;
还款能力的真实性:审查借款人是否有还款能力,是否存在恶意拖欠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范围如下: ......
(四)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标的额超过50万元的部分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标的额不超过50万元的部分,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五)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标的额超过50万元的部分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标的额不超过50万元的部分,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下列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三)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标的额在人民币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慰金的;
(五)追索劳动报酬的;
(六)追索农业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和林业承包合同项下应付款项的;
(七)请求返还押金、保证金、定金的;
(八)追索临时占用土地使用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
(九)追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款、转让价款的;
(十)追索地役权通行费、地役权使用费的;
(十一)追索物业管理服务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服务费的;
(十二)追索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票款的;
(十三)追索非专利技术使用费、技术开发费的;
(十四)追索委托加工、仓储费用和代垫费用的;
(十五)追索代位清偿的债务的;
(十六)请求确认合同效力的;
(十七)申请撤销合同的;
(十八)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
(十九)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
(二十)请求确认合同解除的;
(二十一)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
(二十二)请求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
(二十三)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
(二十四)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
(二十五)申请仲裁纠纷保全的;
(二十六)其他由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符合条件的借钱2500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院是受理的。当事人应当在诉讼过程中提供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借款金额和还款能力的真实性。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裁判。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