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金额超过十万元的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条,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借款金额超过十万元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未采取书面形式的,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借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超过十万元借款合同的效力
《规定》第三条规定,超过十万元的民间借贷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合同未明确约定利率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按期还款。借款人未按期还款的,除应当支付利息外,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借人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出借人受到哪些法律保护
《规定》第四条规定,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出借人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支持出借人的诉讼请求,并依法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事项
在进行十万元以上借款时,借贷双方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借款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重要内容。
出借人应注意保存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备将来维权时使用。
借款人应按时还款,避免承担违约责任和不良信用记录。
结语
民间借贷是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常见现象。借款金额超过十万元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受法律的保护。在进行十万元以上借款时,借贷双方应遵循法律规定,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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