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维权
借钱不还拒不承认之行为,严重侵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债权人应依法维权,采取以下措施:
收集证据
收集借条、转账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以证明借款事实;
协商谈判
尝试与借款人协商沟通,达成还款协议。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或邮件等方式告知对方,并记录双方对话内容;
调解处理
协商谈判无果时,可向居住地或借款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成功后,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提起诉讼
调解不成或对方拒不履行协议的,债权人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诉讼时需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材料;
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后,若借款人拒不履行,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采取扣划存款、查封冻结资产、拍卖变卖财产等措施,以实现债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
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借款合同对借款用途有约定的,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对案件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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