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利息从什么时间计算?
借款利息的计算起始时间,根据不同的贷款类型和相关政策规定而有所不同。
贷款种类
商业贷款:
商业贷款的利息计算一般从贷款资金实际发放之日起。
个人贷款:
信用贷款:利息计算从贷款资金实际到账之日起。
抵押贷款:利息计算从抵押物完成登记之日起。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法第210条规定,借款人自收到贷款时开始支付利息。
《贷款通则》:
贷款通则第31条规定,贷款由金融机构发放时,应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利率,自实际发放贷款之日起计收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规定第26条指出,民间借贷合同约定了借款期限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之日起计算利息;未约定借款期限的,自收到借款之日起满一年开始计算利息。
特殊情况
贷款延期:
如果贷款延期,利息计算起始时间一般从延期开始之日起。
贷款展期:
贷款展期后,利息计算起始时间从展期后新的贷款期限开始之日起。
贷款提前还款:
贷款提前还款时,利息计算终止时间为提前还款之日。
计算公式
借款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利息 = 本金 × 利率 × 计息天数 ÷ 360 或 365
其中:
本金:借款本金金额
利率:借款合同约定的年利率
计息天数:利息计算的实际天数
实例
小明向银行申请了一笔商业贷款,贷款本金为100万元,年利率为6%,贷款期限为一年。则小明借款利息的计算如下:
利息 = 1000000 × 6% × 365 ÷ 365 = 60000 元
因此,小明的借款利息从贷款资金实际发放之日起计算,利息金额为6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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