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50万转账20万诉讼案例
事件经过
原告张某主张,其于2022年1月向被告李某借款5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经双方协商,约定借期一年,利率为月息2%,并于次日将50万元转账至李某账户。但自2022年12月起,张某多次催要,李某仅偿还20万元,剩余30万元至今未还。
法院认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张某提交的银行转账记录显示,其于2022年1月将50万元转账至被告李某账户。被告李某虽辩称该笔款项为代为保管,但未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实。因此,法院认定原告张某向被告李某出借50万元的事实成立。
借贷关系认定关键
在本案中,法院认定借贷关系成立的关键在于:
借款凭证:转账记录可以作为借款凭证,证明出借人已将款项交付借款人。
借款用途:张某提供了证据证明借款用于资金周转,符合借款的合理用途。
借款人的行为:李某收取款项后,未提供证据证明该笔款项并非借款,其行为符合借款人的义务。
借款合同效力
虽然原告张某未能提供书面借款合同,但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在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已通过口头协商达成借贷合意,且出借人已实际支付借款,因此,借贷合同已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
诉讼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李某偿还剩余30万元借款及相应利息。李某不服判决,上诉至中级法院。中级法院维持原判,李某最终返还了全部借款及利息。
专业提示
借款人借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保留借款凭证,如转账记录、借条等。
明确借款用途,避免资金用途不当。
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借期、利息等条款。
如遇借款人逾期还款,及时催要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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