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50万起诉对方诈骗应具备的关键证据
证据一:借款协议
借款协议是借贷关系存在的最关键证据,它明确载明了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信息。
证据二:借款凭证
借款凭证证明借款人已实际收到借款。如银行转账凭证、现金收条等。
证据三:偿还记录
偿还记录证明借款人是否按时还款以及已还款金额。如银行还款凭证、收款收据等。
证据四:催收记录
催收记录证明债权人已尽力催收借款,但借款人依然逾期不还款。如催款短信、电话录音、律函等。
证据五:涉嫌诈骗的证据
证明被告人具有诈骗意图的证据,如虚构事实、隐瞒真实情况、利用职务便利等。如伪造借款协议、伪造偿还凭证、转移资产等。
证据六:其他相关证据
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如证人证言、物证、鉴定报告等。这些证据有助于证实借贷关系的存在以及被告人的诈骗行为。
证据收集原则
真实性:证据必须真实反映案件情况,不能伪造、变造或擅自修改。
相关性:证据必须与案件的争议焦点相关,能够证明或反驳被告人的诈骗行为。
合法性: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不能通过违法手段取得。
证据提交方式
证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包括原件、复印件或电子证据。原件应妥善保管,复印件应加盖公章或经公证。电子证据应经过专业机构鉴定具有真实性。
注意事项
及时取证:及时收集证据,防止证据灭失。
证据保全:对重要证据进行保全,如录音、视频、物证等。
合法取证: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否则可能会被法院排除。
证据举证责任:原告(债权人)负有举证责任,需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人具有诈骗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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