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500块钱能立案吗?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500块钱合同纠纷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因此,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即使借款金额只有500块钱,人民法院也是可以受理的。
法院判决书图片真实性
法院判决书图片的真实性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验证:
核对法院印章:真正的法院判决书上都会加盖法院印章,印章上应刻有法院名称、所在地和审判机关名称。
核对法官签名:判决书上应有审理该案的法官签名,签名应清晰可辨。
核对案号:每份判决书都有唯一的案号,可以通过案号在法院官网或裁判文书网查询判决书原文,核对图片与原文内容是否一致。
联系法院:如果无法通过上述方式验证判决书真伪,可以联系发放判决书的法院进行查询或核实。
案例解析与深度分析
案情简介:
原告小明将500元借给被告小红,约定期限届满后小红未归还借款。小明多次催要无果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红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小明与被告小红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原告主张的事实和理由成立,被告未提供相反证据。法院判决被告小红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500元,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深度分析:
本案涉及到借款合同纠纷,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即使借款金额较小,法院仍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予以受理并作出判决。
在借款合同纠纷中,原告需要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和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而被告则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已履行或免于履行还款义务。本案中,原告小明提供了借条等证据证明借贷关系,而被告小红未提供相反证据,因此法院判决小红败诉,并责令其偿还借款和利息。
本案判决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原则。即使是小额借款纠纷,法院也会认真审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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