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贷利率下调新政策
何时实施?
国务院于2023年1月5日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中提出,支持各地在住房消费等方面采取适当的放松政策。其中包括,对于现有存量房贷,鼓励金融机构与困难居民协商进行延期还款、减免还款等方式的支持。具体实施时间由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哪些城市符合?
各地政府基于自身实际情况,发布具体实施细则和适用条件。截至目前,已公开发布存量房贷利率下调政策的城市主要有:
广东省深圳市
湖北省武汉市
四川省成都市
湖南省长沙市
重庆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安徽省合肥市
其他城市也在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预计将陆续出台。具体适用条件请以各市政府或金融机构公布的信息为准。
实施方式
各地政府和金融机构在具体实施方式上略有不同,但总体上分为两种类型:
减免还款: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客户提供一定期限的还款减免,减免的额度通常为月供的10%-30%。
延期还款: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客户提供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款,延期期限通常为1-6个月,最长可达12个月。
适用条件
各地政府和金融机构对适用条件的设定也不尽相同,但一般包括以下几项:
借款人因突发疫情、失业等原因导致收入大幅度下降,无力偿还房贷。
借款人已按时足额还款一定年限,且征信记录良好。
借款人的房贷与自身住房需求相符,未涉及炒房、投机等行为。
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可向所在城市金融机构申请存量房贷利率下调政策支持,具体申请流程和材料要求请咨询相关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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