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经营范围能否收取房屋租金?
法律法规规定
依据《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范围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五条,小贷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
发放小额贷款
办理小额贷款业务的咨询、担保等配套业务
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暂行办法》并未明确规定小贷公司是否可以收取房屋租金。
监管机构解释
银保监会出台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的监督指引》(以下简称《监督指引》),对小贷公司的业务范围进行了进一步规范。《监督指引》要求小贷公司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不得超出经营范围从事其他业务。
《监督指引》第二十条规定,小贷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发放贷款:
垫资建设、收购、转让房地产
为购置土地、建(购)房屋提供融资
这意味着小贷公司不能直接为购房提供贷款,也无法以垫资方式参与房地产开发或收购。
相关案例
近年来,部分小贷公司以收取租金的名义变相发放购房贷款,引发行业风险。银保监会对此进行了严厉打击。
2021年,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清理整顿全国小额贷款公司以租金贷形式发放贷款的通知》,明确要求小贷公司不得以收取租金等方式为购房提供融资,并要求各地监管局对违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暂行办法》未明确禁止小贷公司收取房屋租金,但未将其列入规定业务范围。
《监督指引》要求小贷公司不得为购房提供融资,包括以垫资方式参与房地产开发或收购。
相关案例表明,银保监会严厉打击小贷公司以收取租金名义变相发放购房贷款的行为。
因此,小贷公司收取房屋租金的行为缺乏明确的合法性依据,存在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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