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助学贷款截止日期:最新规定时间
截止时间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助〔2022〕1号)文件规定,山东省助学贷款的申请时限如下:
秋季入学新生:每年9月30日前;
春季入学新生:每年3月31日前;
逾期申请
逾期后的申请不受理。逾期未申请的贷款名额,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
办理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携带相关材料,在截止日期前到学校指定地点办理申请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填写《山东省普通高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籍证明等材料;
提供贷款保证人身份证,填写《山东省普通高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保证函》;
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向相关银行提交申请材料。
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申请助学贷款前,应仔细了解贷款政策和还款方式,避免出现违约情况;
逾期未还款会影响个人信用,不利于今后的经济活动;
申请助学贷款后,要积极参加勤工俭学,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培养自立精神。
相关规定
以下规定与山东省助学贷款截止日期相关:
《国家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最新的相关规定请以山东省教育厅或国家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权威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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